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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海宁实现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和省级节水型城市“双达标”

2019-01-07 09:11  来源:浙江省水利厅

  近日,海宁市作为2018年浙江省第一批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,经评估验收和公示顺利通过验收,同步实现了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和省级节水型城市“双达标”。

  近年来,海宁市在创建第一批省级节水型社会的基础上,按照“政府主导、两手发力、社会参与、整体推进”的原则,坚持一手抓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,一手抓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,积极实践节水型社会和海绵城市建设新模式,指导全市各行各业有序推进各项节水工作。

  “十三五”以来,该市累计投入治水节水资金28.2亿元,总用水量从2015年的3.415亿立方米降至2017年3.287亿立方米,万元GDP用水量由48.8立方米降到38.0立方米;持续推进“二厂二网”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,解决了全市83.4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;工业计量率为100%;管网漏损率仅6%,远远低于12%的水平;创建各类节水型载体230家;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5.35万亩,居全省第三。同时,该市相继出台《海宁市水价改革实施方案》《自备取水计划管理办法》和《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奖励办法(试行)》等一系列节水管水及奖励等制度,以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扎实推进。据统计,2017年以来已下达节水型企业奖励资金100万元。

  下一步,该市将按照《2018-2022年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》,深化节水行动,加大节水投入,进一步提高节水载体覆盖率,落实节水“三同时”制度;强化水资源保护,提高再生水利用率,加大节水减排力度,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,以更高的标准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