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2月25日,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,内蒙古《行业用水定额》(DB15/T 385—2025)地方标准正式发布,将于2026年1月25日起正式实施。
为深入践行节水优先方针,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、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,2024年,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组织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启动了自治区《行业用水定额》修订工作。在2020版基础上,通过开展实地调研、全面收集基础资料、深入对比分析和优化,实现了相关标准规范的完善与细化。其中,农业用水定额调整2种产品名称,变更8个旗县区农业分区,新增8种产品61个定额值,更改了7种产品126个定额值,删除72个定额值;工业用水定额新增13种产品28个定额值,更改了88种产品223个定额值;社会服务业用水定额新增11种产品39个定额值,更改29种产品42个定额值,删除2种产品2个定额值。
本次修订后,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体系更为科学完备,涵盖17个门类、61大类、168个中类、282个小类的640种产品1922个用水定额,较2020版行业用水定额增加了40种产品的定额值,特别是结合自治区用水特点、产业布局等,细化了奶牛养殖业、葡萄种植、水泥制造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、百货零售等用水定额,同时新增旱作水稻、甲醇制烯烃、数据中心等国家暂未制定的行业用水定额,为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、计划用水、农业水价改革、节水评价、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。


